债权的种类基本有几种

2024-05-19 06:48

1. 债权的种类基本有几种

	债的种类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
	1、法定之债,指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债。
	2、意定之债,指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债。
	二、劳务之债与财务之债
	1、劳务之债,指债权人须提供一定劳务来履行债务的债。
	2、财物之债,指债务人应给付一定的财产来履行债务的债。
	三、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
	1、种类之债,指给付的标的物仅以种类与数量指示的债。
	2、特定之债,指给付的标的物为特定物的债。特定物包括:
	(1)独一无二的物;
	(2)原本为种类物,经行为人制定后变成特定物。
	四、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1、简单之债,指仅有一个标的的债。
	2、选择之债,指债的标的有很多个,只能就其中之一为给付,可选择履行的债。选择之债一经确定其给付,转化为简单之债。
	1、单一之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为一人的债。
	2、多人之债,即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有二人以上的债。
	注意:只有对同一个债,才能进行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的划分。若两个债的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是两个债,所以不能认定是多数人之债。
	五、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1、按份之债,指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者承担债务的债。
	2、连带之债,指债的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债的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义务履行全部债务的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的种类基本有几种

2. 债权的种类有哪几种

债权的种类基本有下列几种: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以及劳务之债与财务之债等种类。其中意定之债包括合同之债,而法定之债包括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类别。【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3. 债权的种类有什么

法律分析:债权的种类有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的种类有什么

4. 债权的种类

法律分析:债权的分类也有不同标准。债的发生原因,本身就是一种债的分类标准。此外,还有以债的主体、标的、执行力、债与债的关系等标准来对债进行划分。
1、以债的主体为标准,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2、以债的标的为标准,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依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一种是依据债成立时,实际的是否特定化,分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3、以债的执行力为标准,可分为自然之债和受强制力保护之债。
4、以债与债之间的关系为标准,可分为主债和从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5. 债权的种类有什么

债权的种类有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
一、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如何确定
被继承人债务范围如下: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它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中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
二、债权请求权有哪些
债权请求权,是由债权关系引起的权利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是指物权人的物权在受到损害时,能向行为人请求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主要分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之债请求权。其民事责任形式是赔偿损失责任。民事主体可以依据请求权向公权力机关寻求帮助,若无法实现,将进一步提起诉讼。
三、借多少钱才可以起诉
借钱金额没有规定,借钱不还就可以起诉。
如果对方借钱,到期后仍然不归还的,债权人就可以去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应当写好起诉状,带上相关证据去人民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如果借款数额不大,审理期限一般为3个月。如果借款金额比较大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
债权是得请求当事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当事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当事人的损失,就算自己不存在过错,仍要负赔偿责任。
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当事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的种类有什么

6. 债权有哪一些分类

1.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债权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2.根据标的物属性得不同,债权分为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3.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债权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4.根据各方各自享有得权利或承担得义务及相互间关系,债权分为按份之债与 连带之债 。 5.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权分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6.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债权分为主债与从债。 7.根据 债务人 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债权分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 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7. 债权的种类基本有几种

法律分析:债权的种类基本有下列几种: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以及劳务之债与财务之债等种类。其中意定之债包括合同之债,而法定之债包括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类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的种类基本有几种

8. 债权种类

法律分析:一、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二、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属性得不同)三、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债的主体双方人数)四、按分之债与连带之债。(各方各自享有得权利或承担得义务及相互间关系)按份之债的各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份额负清偿责任,债权人物权请求各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在连带责任中,连带债权人在任何一任接受了全部履行,或者连带债务人的任何一任清偿了全部债务时,虽然原债归于消灭,但连带债权人人或连带债务人之间则会产生新的按份之债。五、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六、主债与从债。(两个债之间的关系)主债是从债存在的依据,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五条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六)债券担保情况;(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八)公司净资产额;(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